- 城市消防
- 文章编号:1009-6000(2003)S2-0073-05
-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B
- 作者简介:张志毅,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 编制城市消防规划的几点体会与思考
- Some Experience and Considerations in Fire Fighting Planning
- 浏览量:
- 张志毅
- ZHANG Zhi-yi
- 摘要:
阐述了城市消防规划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一点、两面、三线、四管理”这十个方面的内容集中体现了城市“防”和“消”的要求,同时突出了消防规划的重点。详尽分析了城市消防规划中消防站的布局、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并对引用规范、近期建设、其他消防做了有益探讨。 - 关键词:
消防;规划;体会;思考; - Abstract: The article expounds the position and function of urban fire fighting planning. And through introducing content of the following ten aspects \'one point, tow aspects, three lines, four management\', the article concentrating embodies the requests of urban \'fighting\' and \'precaution\', as well protrudes focal point of fire fighting planning. Also the article elaborates the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installing fire stations, fire fighting thorough fare, fire fighting water supply, fire fighting communication and fire fighting management, and makes good probe into quoting the standard, building in the near future and other aspects of fire fighting.
- Key words: fire fighting; planning; experience; consideration
- 1 前言
在城市灾害事故中,火灾是一种发生频率高、涉及面广、破坏力大、反响强烈的突发性灾害,而其又常伴生于日常工作、生活和自然灾害中,因此,建立完善有效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是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城市防灾抗灾体系的一项首当其冲而又十分重要的任务。为指导和促进城市消防事业的发展,南京市于2001年6月开始着手编制《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历时一年,于2002年6月通过国内专家评审后,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2 年11月正式发文批准实施该规划。消防规划的编制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下面就消防规划的编制谈谈个人的几点体会与思考,与读者探讨。
2 城市消防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消防与抗震、人防等共同构成城市的防灾体系,城市消防总体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专项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发展目标、空间形态、功能分区、用地分布、基础设施和地域特点进行综合研究,并与总规中的各项专业规划相互协调,才能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通过编制科学合理的消防规划,为消防事业的发展制定具体目标,落实措施,有利于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建立起完善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因此,城市消防总体规划的主要作用是:确定城市消防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和管理依据,指导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建立消防安全体系,规划城市消防站建设用地并予以控制,为制定政策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提供依据。
3 消防规划的依据、范围和限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省公安厅《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规和文件是编制消防规划的主要依据。
消防规划范围划分两个层次,一是市域,即城市的行政区域,包括城区、各郊(区)县;二是主城,城市消防总体规划以主城为重点,形成主城、郊(区)县、建制镇三级消防体系,对各级消防提出发展目标和要求,便于各级政府继续深化完善。目前,南京市各郊(区)县的消防规划正在陆续编制中。
城市消防总体规划既然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的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保持一致,并相应提出近远期的发展目标。
4 消防规划的内容
我国消防工作多年来一直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它科学地说明了防火与灭火的辨证关系。防火与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所以在消防规划中应充分体现这个方针。具体来讲,消防规划重点应涵盖“一点、两面、三线、四管理”十个方面的内容。“一点”即消防站布点;“两面”即城市建设用地消防分类、消防安全布局;“三线”即消防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信;“四管理”即居民社区火灾预防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这十个方面的内容集中体现了城市“防”和“消”的要求,同时突出了消防规划的重点。消防规划中应对这几个方面分别作出安排,对城市总体发展和布局进行控制和引导,切实体现出“以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首先突出“防”,在做好“防”的基础上将“消”落到实处,从而将城市发展规划与城市消防规划紧密结合在一起。
5 几点体会
5.1 关于消防站的布局
由于历史的原因,南京同我国许多城市一样,都存在消防站数量少、布局不均匀、用地面积偏小的现象。有些消防站还是上世纪50~60年代建设的,数量及规模偏小。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消防设施不配套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老城区内,寸土寸金,如严格按规范标准新建消防站,困难重重。解决的办法是:在老城区新建消防站时,采用“小而密”的原则,站点布置按责任区面积为4平方公里左右来考虑,尽量减少用地面积,只需满足消防车辆停放和消防战士住宿的要求,而不必严格按规范要求的占地面积来建站,从而缓解用地矛盾。同时,在城市外围用地相对宽松的地方,建设集中的大型的多功能消防训练基地,能承担消防技能、消防体育、消防模拟训练和陆空协同作战演练及其他消防专业训练,同时兼作物资储备仓库。这种处理方法既满足了城市消防安全要求,又满足了城市规划用地的需求,充分利用了城市有限的土地资源。
对规划控制的城市消防站建设用地,与其他基础设施用地一样,先在1/5000地形图上进行划线预留控制,然后在下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确定。一方面为消防站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用地保证;另一方面指导城市规划部门协调土地资源。实践证明,这种控制方法在实际的规划管理和控制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运用起来也较为方便。在新区用地条件较好,消防站的建设可以随着城市发展同步建设;在人口稠密的老城区,先控制建站用地,将来对老城进行改造时,再配套建设消防站。
在当前公安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现有的消防设施和人员力量,并予以强化、补充、完善,是加强城市消防力量和减少城市消防站建设的有力措施。如在南京主城内的紫金山风景区约50平方公里内,保留了现有的专职森林消防队;铁北地区化工企业密集区保留了各企业的专职消防队。
5.2 关于消防安全布局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前提和基础,是决定消防工作大环境好坏的重要因素。如何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实现城市消防安全,是消防规划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现有用地布局和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按照近远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来规划布局,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具体如下:
(1)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必须设置在城市边缘相对独立安全的地区;对于城市储存、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车站、码头和其他设施,应根据城市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模式,相对集中地布局。
(2)对老城区内经营甲乙类危险物品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采用控制储存规模、配齐消防设施、增设防火隔离墙等措施,改善消防条件。
(3)优先将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纳入城市改造计划。
(4)合理规划城市广场、绿地,综合利用,满足防火隔离和避难疏散的要求。
从规划角度不断控制、引导,逐步消除现状城市用地布局中不安全的现象,使城市功能分区更趋合理,安全体系更加完备。同时将城市绿化体系与城市灾害隔离、疏散体系统筹考虑,一方面改善城市综合环境;另一方面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5.3 关于消防通道
消防规划中所指消防通道是指可供消防车行驶,宽度不小于3.5米,高度不低于4.5米的市政和小区内的道路。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以城市道路为主要消防车通道。针对城市现状消防通道的薄弱环节,提出如下规划意见:
(1)逐步完善城市道路网,合理布置主次干道,提高道路网密度,同时通过规划快速路,建立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减少城市交通阻塞,提高消防车通行能力;
(2)城市快速环路多为封闭,出口少,在规划中应结合两侧辅路设置消防车紧急通行的出口。特别是大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区、码头、工厂,如不靠近出入口,则考虑设置消防车紧急进出口;
(3)大型公建、物资仓库等建筑物退路红线应充分考虑火灾时的疏散和营救场地,高层建筑集中地区应留出一定面积的广场;
(4)小区级道路是城市主要生活性道路,也是城市消防车通道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建小区的开发建设中,应合理规划小区内部道路,力求形成环路系统,提高道路建设标准,如通道间距、道路宽度、转弯半径等都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5)老城提倡成片改造,以便打通消防通道,改善消防条件。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查时,应把打通消防通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把关;
(6)林区、文物古迹和风景区现有的道路应及时修缮,保障畅通。
5.4 关于消防给水
消防给水设施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演变都与缺乏足够的消防水源有关,以致贻误最佳灭火战机,从而加重了火灾的损失。
目前,国内城市普遍采用的是生产、生活和消防共用的给水管道系统,消防水量的储备有一定限度,在发生持续时间长的重特大火灾时,往往存在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这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对于南京市这样一个市内多河湖水面的城市,规划设想在秦淮河、金川河、玄武湖等天然水面周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消防取水专用设施,保证在火灾现场出现水源不足的情况时,能及时从附近的天然水体中取水灭火,对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提供有力地保障。这一举措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同,加紧予以落实。比如在沿河的景观规划中,容入消防取水码头。
室外消防栓数量严重不足是国内绝大多数城市存在的通病,因此,消火栓应与城市发展同步配套建设,在消防规划中应重点考虑,制定出消火栓年度建设计划,逐步补齐。南京市采用的是由市自来水公司和开发商对市政消火栓进行建设和维修管理体制,由市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测、验收使用。
5.5 关于消防通信
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的现代化,是城市消防综合能力的主要标志之一,它覆盖整个城市,具有火警调度和辅助灭火决策等功能的通信网络和装备的有机整体。以无线通信系统作为城市火场增援、火场通信、火场图像传输以及消防车动态管理的主要通信方式。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应按专用通信网设置,并满足三级组网要求,采用群集系统,动态分配无线信道,提高频谱利用率,并实现有线与无线汇接,在消防指挥中心设置基地台和中转台,建立消防无线通信系统。
在消防指挥中心设立“119”综合火警受理台,与各消防站均应设置2对火警调度专线;与消防重点保卫单位之间设1对报警专用线;与主管部门领导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交通管理、环保、气象、地震单位之间各设2对专线;增设数字(图像)传输,便于统一调度和救援;各消防站与所在地电信局之间均应设置1对“119”报警监听线。建立火场图像开路传输系统,将火场实况图像传送到火场指挥车和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在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将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图像传输等连接为一个统一的调度指挥系统,实现火灾接警和调度指挥的自动化,消防中队可在终端接收出警命令以及有关灭火信息;指挥员可在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战斗力量、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并为火场指挥员提供有关数据信息;与有关部门指挥中心联网,实现公安、交通、消防、电信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及时了解道路交通状况,利于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
只有运用现代的通信和传输手段,才能及时通报火情,统一指挥,各部门协调作战,科学决策灭火方案,并及时反馈到火灾现场。规划部门在对城市电信网络建设进行管理时,应留有足够的消防专用通信线路,满足消防部门使用需要。
5.6 关于加强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和每个公民。在向现代化城市迈进的过程中,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消防管理体系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南京市多年加强对居民社区的火灾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三级单位和居民社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全市各公安派出所都配备了消防民警,定期对辖区内三级单位和居民社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挥街道、居民社区消防管理作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全社会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力度,努力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对已确定的金陵饭店等92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对其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填写相关消防法律文书。组织力量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考评,进一步落实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了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强化对建筑防火进行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根据建筑的规模、体量以及投资情况进行分级审核管理,由市级、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审核与验收,加强建筑“源头”管理,避免遗留新的火灾隐患。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实行审批制度。
发动社会力量,构筑防火体系,尽可能从源头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5.7 关于消防队伍的发展方向
国务院1995年公布的《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为了发挥消防队伍出警迅速和人员技能、器材装备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消防队伍除承担防火监督和灭火任务外,还要积极参加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求援,要随时接受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使消防队伍成为当地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求援的一支突击队。将消防队伍纳入“110”警务综合服务系统,成为处理城市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为城市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实际上,南京市的公安消防队伍现在这方面已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范例。
6 几点思考
6.1 关于适用规范
公安部曾于1981年颁布了《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1-81),1982年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颁布了《城市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以上两规范简称老规范),而建设部和国家计委1999年又联合颁布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简称新规范)。两相对照,新规范容入了老规范中有关消防站布局、建筑标准等内容并作了一定的调整。由于新老规范都是部颁标准,且出自不同部门,在消防规划编制中到底采用哪个标准?曾就此事专门求教江苏武警消防总队的有关专家,答复是新老规范同时适用。确实,老规范中的有关“消防站责任区分类”和“镇、县城、工矿区消防站的设置”等内容是编制消防规划最需要的,恰恰在新规范中没有。鉴于新老规范在术语、标准、内容等方面互有重复、互有欠缺、互有矛盾,给规划编制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麻烦,因此,在此呼吁国家相关部委对新老规范进行重新整合、补充和完善,制定出一部更具有权威性、可操作性的规范以便指导消防规划编制和消防站的建设。
6.2 关于近期建设规划
一般来说,对于总体规划都会编制一个相应的近期建设规划。作为消防规划,更应编制相应的近期建设规划,这不但是规划编制内容的需求,也是消防事业的特点决定的。其一,城市消防完全属于公益事业;其二,公安消防队伍属武警编制,除人员属武警外,消防站的征地、建设、装备都由地方政府投资;其三,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涉及建委、计委、财政、规划、土地、市政公用、电信、供电等诸多部门和单位,所以,在编制一个内容详尽、切实可行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同时,还应根据有关定额标准、法规文件制定年度投资计划,以便市政府和相关单位早做准备,保障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到实处。
6.3 关于其他消防
消防规划不但涉及诸多政府部门,同时也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在以消防站规划为重点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他消防的规划,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其他消防有个总体规划。比如,在《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中另外还编制了专职消防、水上消防、空中消防、森林消防、战时消防、地震消防、消防医疗等内容,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现消防事业的社会化、科学化、现代化,构筑完整的社会消防体系。
7 结语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灾害的防治与减轻所表现的行为效能,是评价其现代文明、社会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对现代化城市而言,不仅要重视物质财富的生产与积累,提供舒适和优美的环境,还必须具备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防灾、抗灾、救灾的综合能力,建立起相应的城市安全体系。通过编制科学的消防规划,描绘城市今后一个时期内消防工作的蓝图,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谋,为规划部门提供管理和控制依据,推动城市消防事业的向前发展,形成良好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将更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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