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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交通
  • 文章编号:1009-6000(2004)09-0066-04
  • 中图分类号:U491.1    文献标识码:A
  • 作者简介:何玉宏(196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副处长,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助理(挂职),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城市交通问题研究; 周辉(1979-),南京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
  • 城市交通领域的人本主义
  • Humanism in Urban Transport Sphere
  • 浏览量:
  • 何玉宏 周辉
  • HE Yu-hong ZHOU Hui
  • 摘要:
    中国正在步入城市化的加速期,庞大的城市人口必将构成对城市交通的巨大冲击和压力。本文认为,以满足人的交通需要为出发点,遵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创造出一个人、车、路、环境和谐发展的城市交通空间应当成为我们的重要追求目标,亦即: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交通发展方式当是中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
  • 关键词:
    以人为本城市交通弱势群体绿色交通
  • Abstract: China is now entering a stage of accelerative urbanization. The massive urban population would be bound to exert invisible pressure upon as well as great shock at urban traffic. Consequently, in writers’view, taking how to meet people抯 traffic demand as the starting point, observing the conceptions of human as the core, creating a harmonious urban traffic developing space among pedestrians, vehicles and environment should be our important target of pursuit. That is, taking human being as a core should be considered as the core trend of urban traffic development in China.
  • Key words: human as the core; urban traffic; disadvantaged group; green traffic
  •   中国正在步入城市化的加速期。据专家预测,我国人口在21世纪的30年代将达到16亿左右,而城市化的水平届时应达到55%。这将意味着我国城市人口将由目前的3.7亿增长到8.8亿,净增5亿多,其中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就达4亿左右,比我国目前现有城市人口还多。人到城里必走路,庞大的城市人口必将构成对城市交通的巨大冲击和压力。因此,笔者认为,以满足人的交通需要为出发点,遵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创造出一个人、车、路、环境和谐发展的城市交通空间应当成为我们的重要追求目标。 1 人类自古以来的一种价值理念——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人类自古以来存在的一种价值理念。中国古代儒家学说主张“仁爱”,其核心指人与人相互亲爱,孔子以之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欧洲中世纪文艺复兴和近代启蒙运动所倡导的人文主义(即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使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升华为一种时代思潮和理论,并逐渐渗透到人类社会广泛的领域。人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广泛存在于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并首先表现为一个哲学概念。它与人道主义通常是一致的,只是范围更为广泛。人本主义有古典与现代之分,人文主义亦有古典与现代之别。现代人文主义包含着有关“人”、“人道”、“人权”等基本概念内涵。它强调每一个人的生命权、平等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也强调整个人类的价值、集体主义的价值、社会价值等,要求人们鄙视利己主义,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对社会作出贡献。“以人为本”作为一种抽象概念,其中包含着许多具体的思想内容。大致说来,包含如下几方面:   (1)“以人为本”的哲学思想,即人本主义。它主张以人为本位,而不是以神或神的代表为本位;   (2)“以人为本”的经济思想,主要指市场经济理念,也包括那些主张经济活动应最大限度满足人的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不应追求最大利润或积累的观点;   (3)“以人为本”的法律原则,则是承认每一个人平等的公民权利,强调维护司法的公开性、公正性。   近年来,“以人为本”的理念进入了公共教育、经济管理、商业服务、社会福利等各个社会生活领域(当然也包括进入了交通领域),它更加强调以满足人的更高层次精神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人是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因此,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也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原则。 2 人本思想在城市交通领域的确立   起源于14世纪欧洲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经过几百年的丰富、发展和演变,已成为20世纪以来被各国普遍认同和接纳的人类重要的思想遗产。尤其在20世纪后半叶,人文主义观念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文化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交通领域也不例外。   交通领域的人文主义,其主旨是确立以人为本思想的核心地位,即一切以人的权利和利益为最高原则。凡是一切尊重人的生命权利和价值的交通理念都应当得到弘扬和肯定;反之,任何有违人的意志、凌驾于人的价值之上的交通观念与行为,都应当受到限制和改变。因目的只有一个:使任何交通手段都成为纯粹意义上的工具,服务于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使交通工具的驾驭者,在充分享受着高度的舒适、快捷、便利的同时,借助于科学发达的交通管理手段与交通工具本身卓越的性能,免除了自身及他人在安全上的顾虑。   当然,与设想中的未来交通相比,今天的交通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要走。今天的城市交通还远没有达到人与工具的和谐状态。根据专家的观点,当今世界的交通状况普遍存在四大难题:一是交通拥挤难题;二是交通事故难题;三是交通污染难题;四是交通能源难题。解决这些难题,正是交通领域确立人文主义观念的开始。从前人们惧怕车祸,主要是对死亡的恐惧,并非出于对交通法规的尊重,而一旦这种恐惧不存在时,对“车祸猛于虎”的认识也就有限了。所以,大街上行人与机动车争道的情景比比皆是,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交通安全与自身的关系,驾驶员和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很大程度上并非惧怕处罚,而是意识到遵守规范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否则将会失去很多美好的东西,如美满的家庭、稳定的工作、良好的生活条件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随着人文观念的逐步深入,遵守交通法规将越来越成为每个人的一种本能意识。在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城市交通的概念,已不仅仅是单个的行人、立交、汽车、地铁、自行车等工具的简单组合,而是同环境、能源、可持续发展相关联的、关系到生活质量的复合概念。 3 以人为本应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关怀   人、车、路、环境是构成道路交通系统的四大因素。其中,“人”包括行人、自行车骑行者、机动车驾驶员、交通管理者以及乘客等在内的所有交通参与者;“车”是指包括道路上的公交车辆、私人小汽车、自行车等在内的所有道路交通运载工具;“路”则是指包括各级道路在内的所有交通流载体;而“环境”是指与交通相关的各种外部条件,诸如法律、政策等。在这四大因素中,人始终是交通的主体,车和路都是为人服务的,而环境则是调节他们相互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人、车、路、环境虽有着各自的重点,而统管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只能是人。   近年来,人们的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有了长足的进步,其中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已经成为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根据这个准则,在人和其他事物发生冲突时,人们更容易做出“人的需求优先”的判断。然而,人们很容易就能提出在交通中应以 “人”为本,又怎样来平衡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权等问题。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对于这些问题至今尚未做出明确的答案。   人类社会创造了许多社会行为准则。可以说其中的“平等”与“保护弱势群体”是20世纪以来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两项行为准则。平等的观念自不必多说,毫无疑问,在城市交通中应当贯彻“平等”的原则,即,每个交通出行者的通行权都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在城市交通中是否每一个人都肯定获得了平等的通行权,而没有弱势群体需要加以特别的关爱?回答显然是否定的。至少从如下两方面可以看到城市交通中确实存在着一大批人,他们的平等权利极容易被忽视,甚至受到伤害。   首先,在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辆共同存在的交通环境里,机动车可以借助机械的动力,取得远远超过人类体力的机动能力。因而,机动车在获取通行权上具有极大的优势,而行人则始终处于不利的境地。其次,一旦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辆发生接触性冲突时,行人、自行车骑行者更容易受到伤害,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从确保人身安全的角度看来,在交通过程中,行人、自行车骑行者是特别需要加以保护的弱势群体。   由此可见,在城市交通中所谓的“以人为本”中的“人”,主要是指交通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而这个相对弱势的群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是行人与自行车骑行者。为此,在“以人为本”的认识基础上,制定交通规划、进行交通设计或制定交通政策、进行交通管理时,都应当充分考虑以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等为代表的交通弱势群体的因素;在以人为本的交通环境的建立、交通时空权的分配及优先通行权的建立等方面,都必须加强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   应当说,无论是以机动车为主的交通模式抑或是以自行车为主的交通模式,每一种交通模式都有其特定的价值取向。机动车或小汽车虽然为生理强健者和社会强势群体提供了便利,但它却不能给社会弱势群体带来多少好处,反而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削弱了他们在交通过程中的可通达性。就社会整体而言,机动车或小汽车固然能满足部分社会人群的欲求,却满足不了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就个人而言,任何人驾驶机动车的能力都是暂时的、不确定的;具有驾驶能力的人随时都可能暂时或永久失去这种能力。因此,一个开明的社会应给社会弱者以特别的关爱而不是与此相反。 4 落实以人为本准则须走绿色交通之路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为了解决日趋严重的城市环境危机,呼唤“绿色交通”就成了全人类共同的呼声。“绿色交通”是世界发展对21世纪交通提出的一种更高的要求,是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我们的交通发展与交通对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矛盾的重要途径。   所谓“绿色交通”(Green Transportation),迄今为止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说来,是指为了缓解交通拥挤、降低污染、促进社会公平、节省建设维护费用而采用低污染、适合城市环境的运输工具,来完成社会经济活动的协和交通运输系统。   绿色交通是一种新的理念和目标,它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连,它因符合可持续发展而具有生命力,而可持续发展又通过它的实施得以实现,它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观念所发展的协和式交通运输系统。当人们走进现代交通文明的时代,我们应该更深刻地认识到,城市交通系统不只是一种特殊的城市基础设施,同时也是国家“能源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种新的理念,绿色交通包括三个方面的完整统一,即通达、有序;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而绿色交通更深层次上的含义是协和式交通,它又包括如下含义:   (1)交通与(生态的、心理的)环境协和;   (2)交通与未来的协和(适应于未来的发展);   (3)交通与社会的协和(安全、以人为本);   (4)交通与资源的协和(以最小的代价或最小的资源维持交通的需求)。   这样,“绿色交通”的理念就形象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交通运输宗旨,丰富了以人为本的交通运输的内涵。在绿色交通的理念的指导下,提倡步行、自行车与公共交通方式,尽量减少私人汽车的使用,以此改善城市交通拥堵与空气污染的状况。 从21世纪作为环保世纪看,环境问题是新时期城市发展的首要问题,城市交通发展必须遵循这一原则,把发展无污染的“绿色交通”作为基本政策和目标,因此完全可以说,提倡“以人为本”的行为准则是实施“绿色交通”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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