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社会的治理范式正经历深刻的伦理转型。数字技术不仅重新定义了治理的空间和权力结构,更在本体论上塑造了一个去中心化、信息驱动、协同交互的虚拟治理场域。治理模式由传统的自上而下逐渐转变为多元主体间的协作与共生,技术作为一种内在的治理力量,打破了“主体—客体”的二元对立,重构了治理的伦理框架。数字化治理带来了一系列伦理反思,核心在于如何在提升治理效能的同时,避免技术对公共利益的侵蚀,保持对人类价值和社会公正的关切。数字技术既赋予了治理主体与公民更大的参与权与自治权,也引发了诸如算法偏见、权力透明性不足等伦理困境。 共生社区的理念进一步推动了公共性与技术性的交融,使治理得以超越传统的等级化结构,走向一种平等、透明的合作治理模式。数字技术的应用超越了技术性操作,成为一种道德中介,使个体与共同体之间在技术赋权的情境下达成新的信任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