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
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到2020年,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继续增加,努力实现80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近千万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群体落户城镇,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农民工社会保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工资基本无拖欠,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意见提出,河北省将全面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限制性措施,使农民工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将服务范围辐射到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需求的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将得到维护。意见提出,规范用工管理,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农民工等群体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河北省将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进一步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意见提出,加快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实现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均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权益。
来源: 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