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6
城市中的建筑,该如何保持个性又不显突兀?各种配套设施应如何规划?昨天,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武汉的城市布局进行了细致规划。
从建筑色彩、间距、日照到停车场、市政设施,《规定》都有具体标准。以此来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让城市建筑风格更为协调。
风格——
办公建筑不能有飘窗
不鼓励酒店设计阳台
今后,武汉的历史风貌街区将以旧城更新、整治为主,不破坏原有的历史文化风貌和空间格局。而新建建筑的色彩、风格则要与街区相协调。
武汉拥有众多湖泊,长江、汉江穿城而过,依山傍水的房屋也有了建筑要求。《规定》要求,湖边、山边、江边,应注重保护自然山水风貌、塑造特色城市景观。临江、临湖建筑物宜选用淡雅明朗的色系,临山建筑屋顶色彩要考虑到城市的俯瞰效果。此外,临湖规划用地内,新建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不能大于建筑物到湖泊绿线的距离。
对于位于城市重要景观控制区或者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建筑工程,如纪念性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需要通过城市设计论证确定建筑体量及建筑面宽。
《规定》还对联排式住宅和办公场所提出了细节要求:联排式住宅不得设置独立院落及独户使用的地下室;办公建筑应在每层集中设计公共卫生间,不得设计飘窗。从规划管理角度,不鼓励办公、酒店等公共建筑设计阳台。
同一建筑色彩不超3种
建筑外墙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也受到限制。
位于城市主干道、城市广场及公园绿地周边等景观节点区域内的建筑,不能选择深灰色和红、黑、绿、蓝、橙、黄等大面积高彩度的原色。
此外,相邻的同类建筑物应选择同一色系,同一建筑物的色彩组合不超过3种。对于临街建筑物的空调外挂机、管线还要隐蔽处理。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