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时间:2012-07-17
城镇化与国家的工业化相伴随,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2011年,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越50%,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根据国际经验,经济发展的这个阶段是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期。“十二五”时期,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把城乡产业互融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支撑,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
一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必须直面城乡之间存在的制度性障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理清发展思路,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释放出城镇化的巨大增长动力。
首先,受城乡二元结构等长期因素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优质的生产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和聚集,在“减少农民”的同时也边缘化了农村、弱化了农业。无论从城市产业的合理布局来看,还是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看,这种状况是不可持续的。因此,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必须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让各种生产要素在“下乡”和“进城”的过程中得到优化配置,实现城乡产业在空间上的对接和互融。城乡产业互融发展,追求的应当是城市、郊区、郊县及至周边农村的资源利用价值的最大化。以往一些城市缺乏战略眼光,在大部分时段内被动地进行城市产业的单向拓展,造成产业布局上的同质化竞争。还有的地区为提高城镇化率,不顾自身经济发展实际,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行“户口城镇化”。这种做法虽然在地理上扩展了城市范围,增加了城市人口,但由于城市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公共配套设施缺位,其结果是失地农民变身失业人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加大,反而影响城乡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多年来在行政管理上形成的以GDP为主体的政绩考核办法,使我国难以在城乡之间实现商品市场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一体化,导致绝大多数地方城乡产业分割。在理论上,资源要素按市场规律流动是城乡产业互融发展的前提。但是,长期以来,在层层经济指标考核压力下,即使是同一个城市,在产业发展上更多考虑的是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非全局利益、长远利益。这必然导致各地产业同构化,很难形成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和比较完备的产业链,不仅影响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还带来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例如,由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性,加上GDP的考核压力,不少地方简单地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或城市功能提升,结果却造成了企业短时间内的二次、三次搬迁,甚至连近10年规划建设的新城区、开发区,也因与不断扩大的城市空间规划相矛盾,不得不加入“退二进三”、“腾笼换鸟”的潮流中,其发展的代价是巨大的。
再次,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重城市规划、轻乡村规划成为普遍现象,尤其是在产业布局上重点突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也影响着城乡产业在空间上的对接和融合。在我国城乡规划中,行政主导特征显著。依靠行政主导,可以加快城镇化进程,加速城乡产业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一味地依赖行政主导,忽视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容易导致地方领导片面追求表面政绩,助长粗放型城镇发展和经济增长,使本来应该由产业发展推动的城镇化,变成行政手段主导下的“土地城镇化”。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无论是城市用地还是农村用地都非常宝贵,因而紧凑型的集约化增长方式才是我国城镇化道路的价值取向。只有在科学的规划理念引导下,加快建立起城乡产业互融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在扭转城乡不平衡发展局面的同时,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践诺善待城市和乡村每一寸土地的“空间责任”。
二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不仅要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实现突破,更要高度重视推动城乡产业互融发展,彻底打破城乡经济二元结构,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从整体上优化城乡产业布局。
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城市和乡村在工业化带动下,只有融合为一个整体,各种资源才能得到更加高效的开发和利用。从这个意义上看,我国以城乡产业融合来推动城乡一体化,有助于在中心城市、新城区、近郊区、都市发展区以及远郊区等不同层级之间形成“坡度”,填平长期以来由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城乡鸿沟,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均衡发展。
来源:《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