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1
2012年08月01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宣布,已筹措的近4000套近郊大型居住社区内的廉租房源,年内将开始配租。申请家庭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具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据介绍,此次廉租房实物配租采取“先紧后松”的方针,首先覆盖廉租房对象中生活和居住更为困难的群体。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应当符合上海市廉租房申请准入标准,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须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