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4
2012年08月23日
江苏省近日下发的《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范围,大力推进以保障政策、房源建设、住房分配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到2012年年末,全省各市、县要形成比较健全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基本实现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全覆盖。
《意见》提出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凡国家和省规定公开的住房保障信息,必须全部公开,不得自行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住房保障部门在同一时间点上公开的住房保障信息,应当与上报本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向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其他部门充分沟通、提前确认,确保公开信息一致。
《意见》要求,各地须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信息,即公开各类保障房的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含竣工)套数,每个项目的建设清单须一次性公开。同时,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实施情况信息。此外,还须公开分配政策信息,并公开住房保障办事指南、分配对象、分配房源等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及分配结果信息,也均要求全公开。
据悉,江苏省目前已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今年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范围,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