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1
时间:2012-08-30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经适房的存废之争,是近年来保障房领域的一个热点话题。最近,一些地方声称将取消经济适用房,转而大规模建设公租房。比如,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刘洪涛就表示,河南将在明年年底全面取消经济适用房,改为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我国的保障房建设,曾一度以经适房为主,但是经适房资格审查比较难,在操作过程中容易有失误,因此有观点认为,取消经适房将是大趋势。那么,现在经适房存在是否还有意义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来分析这个话题。
马庆斌:经济适用房应该是经济转型时期一个特殊的产物,是一个阶段性的产物,它在一定的时期是起到了好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个人认为在一定的时期可以考虑经济适用房来逐步的推出,比如现在大家都说经济适用房都建在很多城市的边缘地带或者位置不好的地方,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前很边缘的地方可能慢慢的变成新的经济中心,这个时候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一下就上来了。但依然没有体现出初次分配的公平以及增值以后收益分享的公平性问题,如果从这个阶段来讲,我觉得可以在一些地区或者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方逐步的推出经济适用房,这是比较合理的。
有观点认为,应当让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三种制度同时存在,使消费者可以根据三种制度各自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由的选择。对此怎么看?
马庆斌:实际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经济适用房更多的是只售不租,廉租房和公租房来讲更多是只租不售。如果从公平的角度来讲,不能简单的讲它们三个是不是存在,而是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条件和变化,符合我们国家大的战略发展方向。这三种房应该体现出不同的功能。根据我国目前的城镇化发展阶段,我认为可以考虑在一些小城镇或者中小城市更多的考虑经济适用房,因为这些城市的人口流动率很低,更多人可能是当地居民。在一些大城市,尤其流动人口比较大的地方,如果采用经济适用房已经不适合当前的经济发展需要了,更多的留有寻租空间更多,这种情况下应该倾向于廉租房或者公租房。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