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0
2012-10-10
有的城市即使年代久远依然能保持美丽和优雅(比如伦敦),而有的城市并不太古老,却看起来破破烂烂,似乎需要进入城市ICU(重症加护病房)。身体拥有自己的基因,每一座城市也都有自己的基因代码。
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缩写为DNA)又称去氧核糖核酸,是一种分子,可组成遗传指令,以引导生物发育与生命机能运作。主要功能是长期性的资讯储存,可比喻为“蓝图”或“食谱”。其中包含的指令,是建构细胞内其他的化合物,如蛋白质与RNA所需。带有遗传讯息的DNA片段称为基因,其他的DNA序列,有些直接以自身构造发挥作用,有些则参与调控遗传讯息的表现。
常态下的DNA性状是相对稳定的,不断复制的指令使得最终形成遗传基因。基因虽然十分稳定,能在细胞分裂时精确地复制自己,但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基因也可以从原来的存在形式突然改变成另一种新的存在形式,就是在一个位点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新基因,代替了原有基因,这个基因叫做突变基因。于是后代的表现中也就突然地出现祖先从未有的新性状。
而最初的城市也是由人的聚落和商业活动而渐渐形成的,城市的主体一直都是赋予这座城市生命与活力的人。因此,把一座城市比作一个人的话,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和个性。城市是一个活的生命体,有血脉——人流、物流、车流、金融流、信息流;有循环——各种输送能源和排放废物的管路;有神经——教育、卫生、社区管理都需要监测互动系统;有肌理——要有古老遗存、不同年代的建筑样板以及最新的时尚体现;有灵魂——每座城市都有各自地域特色的文化内涵,有独特的精神品格。城市也和人一样,具有着显性的遗传基因和突变基因,如何引导城市向好的方向进行突变,正是今天的城市发展需要解决的课题。
在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许多学者也开始将关注的目光投向每座城市形成的历史、文化传承上来,特别是一些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大都市,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传承,我们暂且将这种传承了一座城市独特文化特色的文化符号,称之为“城市DNA”,文化地标因其稳定的传承性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自然成为了城市DNA中具有遗传功能的显性遗传基因。美国著名作家迈哈迈特·奥兹在《身体使用手册》一书中说过:“有的城市即使年代久远依然能保持美丽和优雅(比如伦敦)。而有的城市并不太古老,却看起来破破烂烂,似乎需要进入城市ICU,身体拥有自己的基因,每一座城市也都有自己的基因代码。”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生态学家称这些环境特征与文脉是城市的灵魂,也是地域文化的DNA,保护好这些基因也是人们对地域归宿感的需要,是人文价值的集中体现。
一座城市的个性体现在城市的形态、城市的产业以及城市的文化。尤其是文化,就像城市的DNA,这是甄别城市个性的标志。然而,一座城市中最能体现城市文化传承的就应该是每座城市的文化地标了,它们就像一座城市的DNA一样,不断复制着这座城市的文化,使城市的独特气质得以传承。
文化地标的三大特性
文化地标不仅仅是一种城市摆设,也不仅仅是为了让人们记住和识别。文化地标其实往往是城市的“文化名片”,是城市文化精神的象征。分析一下一些著名的城市文化地标,会发现它们都具有着深厚的文化含义。如果说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座城市灵魂的话,那么文化地标就是这个灵魂的外化物和可视符号。文化地标既可以吸引异乡客,引发他们的好奇心,也可以凝聚本地人,激发他们的自豪感。文化地标已经成为一座城市的象征和记忆,提起某个文化地标,人们马上就会想起某座城市;提起某座城市,人们马上就会想起某些文化地标。对一座城市而言,文化地标是不可或缺的,正如天安门之于北京、杜甫草堂之于成都、朝天门之于重庆、五羊雕塑之于广州、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一样。
我们很难给文化地标下一个具体而全面的定义,但要成为文化地标至少应该包含这些要素:可以集中展现城市的文化包容,或是本地文化的繁衍不息,或是外来文化扎根成生长;能够从某一方面代表这座城市,使人一提及它便能想到这座城市;唯这座城市所独有……总之,文化地标应该是一座城市的品位浓缩,能展示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
来源:《读城》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