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城市规划理应“问需于民”
2012-11-23
2012-11-23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在大力推行“阳光规划”,让群众了解规划部门的办事程序、审批依据、收费标准等。然而,笔者认为这样的“阳光规划”对于实现城市规划的真正“阳光、公开”还远远不够。
目前,整个城市是怎么规划的,有多少个规划功能分区,道路交通规划,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布局,市场规划等,都是由领导和专家拍板决定,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反映。城市细节方面,如下水道规划、公交站点规划、街头景点规划等,这些信息市民往往也无从得知。
规划,既包含城市长远发展目标,又包含近期建设项目,既应考虑城市整体利益,又要关切当前不同群体利益,因此,城市规划理应真正“问需于民”。
无论是城市的总体规划还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无论是宏观上的功能分区规划还是微观上的单体规划,都要认真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把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吸纳进去。这样,城市规划将进一步完善,而且在后期实施过程中也会得到更广泛的支持。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是一种工作方法,又是一种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城市规划工作也应如此。笔者期待相关部门在编制、制订城市各类规划、政策时,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推动城市规划与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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