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5
2013-01-25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规划管理局举行通气会,就《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及《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相关情况进行解读。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是国内针对单一规划而立法的首个条例,条例内容多处创新。
第一,规划管理进一步集中。将环城生态区的保护和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制订“史上最严”规划修改程序。条例明确环城生态区规划的修改前提为“公共利益需要”,如经成都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论证确需修改的,应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组织召开听证会。
第三,处罚标准“顶格”设置。违反条例制订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类行为,负责人或其他主要责任人将被行政处分。
第四,生态建设指标量化。生态用地中禁止设立户外广告;环城生态区内农业种植、苗木、生态植物植被、树木和水体的占地面积占生态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0%;砍伐或移植树木,须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