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5
本报讯(记者 刘文静 通讯员 贾鸿 杨硕)8月1日上午8:30,石家庄市裕华区地税局征收大厅顺利开出了发票金额为2888元的水资源税税票,这是国内对用水企业开出的第一张水资源税税票,标志着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在河北省和省会顺利实施。当日全市共有95户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税款138万元。 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从今年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出,我省先行试点征收水资源税,这是继今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 为确保水资源税征收顺利,市地税各级税务干部前往同级水务部门、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深入了解本辖区内的地表水、地下水分布及开采情况,并对厂矿企业、洗车业、餐饮业等用水大户,就水资源耗用规模、用量和缴费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水资源税征收工作准确无误。同时,全市地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在首个征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辟水资源税绿色通道和专用窗口;市地税和水利等部门强化水资源税政策服务职能、设立专人专岗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解答、报表填写辅导、申报流程导引等全程贴身服务。8月1日当天,全市地税系统各征收窗口水资源税申报工作秩序井然,当日全市共有95户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税款138万元。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可以利用税收刚性手段,有效调节用水需求,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鼓励使用非常规水源,抑制地下水使用,促进水环境改善,保障水资源安全,进一步促进全社会节水增效。 水资源税开征后是否会增加居民用水负担?农民灌溉农田会不会增加种植成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水资源费改税不会增加正常居民生活用水负担,对老百姓正常生活用水没有影响;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来源: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