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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化
  • 文章编号:1009-6000(2003)05-0014-03
  •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 作者简介:苏中兴(1977-),男,天津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2001级硕士研究生。
  • 关于我国城市化认识上的几个误区探讨
  • Several Mistakes in Understanding Chinese Urbanization
  • 浏览量:
  • 苏中兴
  • SU Zhong-xing
  • 摘要:
    城市化的现状水平与评价、城市化工业化城市化与内需、城市化与就业等角度分析了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有关城市化认识上的几个误区,同时指出城市化既非经济发展的必然手段,也非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一种经济社会演变过程。城市化的进程应遵循其自身的演变规律。
  • 关键词:
    城市化城镇化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
  • Abstract: Several mistakes in understanding Chinese urbanization are analyzed in level and evaluation,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urbanization and internal demand, urbanization and employment, and so on. It is believed that urbanization is not an evitable mean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at urbanization is not the last end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fact, urbanization is a proc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when the social productivity reaches a specific level.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has its own principles which we should follow.
  • Key words: urbanization; city and town urbanization; industrialization; rural surplus labor
  •   “十五”计划纲要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措施。早在1982年,全国城市规划会议明确提出并实际执行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全面推进城市化的方针,但多年来在学术界对城市化道路的各种观点的讨论就一直在进行着。后来1998年中央提出的“小城镇,大战略”,各种不同意见的讨论反而更热烈了。温铁军研究员在‘中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一文中将这些不同意见初步归纳为3个“共识与分歧”:   一是在城市化滞后的认识上,理论界已经形成共识,但在城市化为什么滞后于工业化的问题上有分歧。   二是在要加快城市化发展的认识上已经形成共识,但在发展什么类型的城市上有分歧。具体说,就是在应该重点发展大城市、中小城市(包括县级城关镇),还是农村小城镇的选择上有分歧。   三是对城市化进程中必须加强体制改革已经形成共识,但怎样改革、以什么为重点等问题上仍然有分歧。   然而在上述归纳的“共识”以及其他有关我国城市化问题的一些主流认识中,笔者认为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1 城市化的现状水平认识及评价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从1978年的17.92%到1982年的20.55%,再到1990年的26.23%。而“五普”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城镇人口比例达到36.09%。城市数量从1978的193个,增加到2000年的663个,建制镇从2176个增加到2.03万个,城镇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4.56亿人。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资料,我国1998年人均GNP为860美元,同年人均GNP在630-1090美元的12个国家平均城镇化水平为41.3%,我国低了5个百分点。按世界银行的实际购买力平均(PPP)计算,1998年我国人均GNP为3570美元(但我国政府对这一结果一直未予认可),同年人均GNP在2040-4840美元的28个国家平均城镇化水平为52.6%,我国低了16个百分点。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城镇化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同的国家比较,起码落后5个百分点以上。   但上述比较中我们是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市化水平的。中国现状的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有市镇非农业人口口径和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口径。前者统计的是城市市区(不含辖县)和建制镇的行政范围内的户籍非农业人口。这一口径的优点是历史可比性较好,缺点是口径范围严重偏窄。这种计算标准,有人称为人口的城市化水平,更确切地说,则是户口城市化水平。也就是说,把有城镇户籍人数作为城市人口,实际上是不准确的。因为我国长期实行城乡隔离政策,目前工作、生活和居住在大、中、小城市的人口,相当部分并不持有城市户口簿。在南方的一些城市,长期居住在城里打工的人口甚至远远超过了有本市(镇)户籍的人口。虽然“五普”公布的城镇人口是以居住属性为原则,居住在城镇范围从事非农业的都作城镇人口统计,并按照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但还是有相当流入城市的农民工漏登;再加上非建制镇的乡镇企业、新兴城镇、城乡第三产业等渠道吸收的大量农村劳动力,专家估计我国目前的人口城市化水平约为40%左右,并不是很低了,可以说是和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的。这才反映实际,表明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确切的说应是非农化)内在联系的客观性。 2 城市化与工业化   从统计数据来看,1998年我国GDP中来自二、三产业的比例(非农化水平)已达到82%,城市化水平按市镇非农业人口口径只有23.9%,按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市镇人口口径则为30.4%。因此一些学者据此就得出我国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的结论。事实上,研究表明,与城市化水平直接相关的不是价值量的非农化水平,而应当是劳动力的非农化水平。在发达国家,农业与非农业劳动力的人均产出水平相差不大,但是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这样有着9亿“农民”的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区分劳动力和价值量的非农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价值量的非农化水平和劳动力的非农化水平之间的较大差异从一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业生产率的低下。因此,在我国,与城市化水平成为对照的不是82%的非农业产值比例,而是50.2%的劳动力非农化水平。就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劳动力非农化水平高于人口城市化水平是正常现象。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和世界银行《1998/99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劳动力非农化水平一般都要高出城市化水平10-20个百分点。因此,我国目前实际上40%左右的城市化水平与50%左右的劳动力非农化水平之间的差距是正常的。二者如果没有差距反而就不正常了,就有可能导致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过度城市化。此外,根据对世界各国城市化水平与人均GDP相关关系的数量分析,我国1998年在人均GDP约770美元的情况下,城市化水平应当在40%左右,这也和我国1998年的实际城市化水平差距不大。因此,我国并不存在所谓的“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是两个相互有关又不是完全对应的概念。两者的增长应当同步,但这里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是我国的工业生产总值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城市里的工业企业创造的,而另一部分是乡镇企业创造的。当前中国的乡镇企业占相当份额,其职工大部分还是“农民”;二是随着人类社会跨入后工业化时代,城市发展不仅表现在工业,服务业或第三产业的份额也越来越大。在我国,农业人均产出大大低于工业人均产出,这是导致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产业部门转移的根本动力,也是城市化的推动力。但正是我们长期以来城乡隔离政策人为地阻断了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配置,导致农村办工业的出现。如果遵循经济规律办事,允许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只有与工业化相对应的城市化程度的高低,绝对不会存在所谓的滞后问题。所谓“滞后”,最多只能认为是户籍制度的制约即滞后户籍。这种滞后是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隔离政策造成的。所以城市化只是工业化带来的一种要素聚集的社会和经济现象。我们切忌为城市化而城市化,或者为工业化而城市化。虽然城市化和工业化是相互促进的,但从根本上讲,是工业化导致城市化,而非城市化导致工业化。   在中国,片面强调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其后果常常是对城市化进程激发急躁情绪,并且相互攀比,企望在短期内克服这个差距。回顾20年来,先是冻结户口,城市化水平停滞不前,但未成为影响工业化的障碍;后是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上下,基本上与工业化进度相对称。近年来,在全国一片城市化呼声中,过多地依靠行政权力和行政手段,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一套办法,表现为:确定指令性目标,限期实现;采取政府动员方式,要求富裕农民转移到集镇和县城;当然也有政策引导,鼓励他们建房并办服务业。这起了一定作用,不少集镇面貌一新。但是也暴露若干矛盾,如有城无市,显得冷落;把农民生产资金用于建市,不仅影响生产投资,还要增加农民负担。有的地区确实是民怨沸腾,不利于稳定。所以,城市化问题,还是让它遵循自身的规律去演变,政府可以宏观上规划和指导,但决不能拔苗助长。再就要求正确把握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例如对城镇化的进度,可以有所规划,但所定指标应当是预测性的、指导性的,不该是必成的目标;对城镇的扩张方式,可以有多种多样,以政策激励为主,不该仅靠行政动员;特别是要从改革入手,包括户籍制度和城镇土地制度的改革,但要各方配合,对“农转非”必须与城镇就业相结合。 3 城市化与扩大内需、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关系   许多学者把推进城市化看成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之一,理由是城市居民的购买力成倍于农民。对此,不能作绝对化的简单理解。因为由农民转化为市民,不是一旦有了城市户口,就能增加收入,解决一切问题。关键在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包括自谋职业,如从事个体经营等。这要创造条件,并有一定限度。目前城镇就业形势还未大好,下岗职工数量尚多,调整经济结构和发展高新技术不能很快增加大量就业机会,某些商业和服务业同样存在过剩状态。因此,最好是认真调查摸底,进行可靠预测,拟定可行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真正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城市化只是一种现象,不是手段,更不是目的。虽然,城市化是和经济发展(在特定时期可理解为工业化)相互促进的。工业化要求城市化,城市化反过来又通过它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更好地促进工业化。对农村人口城市化,可以分为两部分考虑。一部分是早已从事非农产业且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如在乡镇企业工作的人,这种人口其实是隐性的城市人口,只是因为不合理的城乡隔离政策使他们还被看作是广义上的“农民”。而另一部分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包括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剩余劳动力。毫无疑问,中国农村城市化的真正问题是如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面临着一系列的制约因素,如,未来一段时间我们将面临着一个劳动适龄人口的增长高峰;农业吸收劳动力的能力有限;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变缓,资本密集化趋势加剧,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降低;现有城市本身就业压力大,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空间有限;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低,难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等等。至于许多经济学家争论不休的到底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大城市还是在小城镇,可以说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关键是如何能拉动工业或是其它产业的增长,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现实情况是无论政府如何想方设法,仍然解决不了城市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要解决农村近2亿剩余劳动力(实际上如果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改革,会有更多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谈何容易。笔者查阅了上百篇有关城市化的文章,很少有能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既然不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所有的城市化道路都存在迈不过去的障碍。所以城市化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是和“三农”问题,如何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增长问题联系在一起的。 4 结束语   有关城市化的争论可谓百家争鸣,许多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纷纷为如何推进中国城市化出谋划策,其中,讨论最多的莫过于城市化道路选择的问题。但笔者个人认为,中国城市化不是单纯的道路选择问题,这里头还有很多更深层的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就业问题、经济增长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城市化必然受阻。这里我们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把城市化当作是解决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的必然手段。认为只要城市化,聚集效应、规模效应一上来,就能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包治百病。一种是把城市化当作是经济发展的目的,把城市化当作政治、经济工作的重心,单纯为城市化而城市化,容易再患“大跃进”的错误。实际上,城市化不是手段,也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现象,一种由于生产力发展而导致的经济社会演变过程。因此,从本质上看,城市化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它有其自身发展、演变的规律,我们在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应按规律办事,将重点放在消除造成城市化进程不畅的障碍、恢复城市化的正常机制上,而非人为的加以阻止或类似“大跃进”似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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