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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化
  • 文章编号:1009-6000(2003)05-0010-04
  •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 作者简介:郑世刚(1978-),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2001级研究生。
  • 对“城镇化道路”的反思与评价
  • Refl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the Urbanization Road
  • 浏览量:
  • 郑世刚
  • ZHENG Shi-gang
  • 摘要:
    城镇化道路城市化道路城市化进程中的两种不同思路,但目前占主流的城镇化道路,在城市功能、城镇化作用、可持续发展、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政府职能上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我们还是应该以发展大中城市为中心,自上而下实现城市化
  • 关键词:
    城市化城镇化道路
  • Abstract: The townifaction road and the urbanization road is two different notions relating to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But currently the townifaction road is dominant. There are a lot of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ions. On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city function, the role of the urbanizati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urbanization an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on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We still should take large cities as the focus and gradually attain our city modernization goal.
  • Key words: urbanization; townifaction; road
  •   城镇化是城市化的一个发展模式,在我国作为一种发展道路提出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它基于中国的具体国情:13亿人口,9亿在农村,因此被称为是一种中国特色,同时人们认为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应当加速城市化步伐。城镇建设以及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90年代产生的奇迹使城镇化道路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并作为实现城市化的基本方向。在中央政策方面,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战略,继而又下发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在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把城镇化道路作为“十五”计划纲要中的一项重要决议。而且这一决议是以改革开放以来城镇数量的膨胀和城镇化水平即城镇人口比重的迅速提高为依据的,完成了城市化的战略选择——城镇化道路。为什么把城镇化道路作为城市化的发展战略,更多的人认为中国城市化的根本在于农村,这是中国国情决定的。   对于城镇化道路取得的成绩在国家统计数字上的反映,其真实性毋庸置疑。2000年底中国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2109个,还有427个县级市的市区,建制镇增加到19780个,其中市辖建制镇7467个,总人口26395.61万,非农业人口5488.32万,城市化水平达到30.9%。但在这些统计数字背后的实质性的内容却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索,我们应该对城镇化道路以及城市化的发展作出更为现实和准确的判断和评价。 1 城镇化道路与城市化道路之争   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实现城市化,也就是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要占有数量上的优势,达到50%以上。在如何实现城市化的目标上,就有了城镇化道路和城市化道路之争。说到底两种道路选择的分歧的实质就在于发展城市化的重心是放在农村和城镇还是放在大中小城市。   主张城镇化道路观点的人们的出发点是基于20世纪90年代农民进城的热潮、城市职工下岗的增多,以及这之前80年代乡镇企业和城镇建设取得的辉煌,这是城镇化道路产生的背景。因此,从一开始城镇化道路就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通过推动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以达到控制农民进入大中城市的目的,在此同时,转移城市下岗职工。他们认为,中国的国情是13亿人口中有9亿在农村,要想实现城市化,必须转移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而靠现有城市是不可能的,因为现有的城市已无力承载更多的人口,靠新建城市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还是要靠农村和城镇解决,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还有人提出,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造成了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缓慢,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要破戒这一历史沉淀,改变“二元结构”,根本出路在于走城镇化道路,通过农村区域的城镇化建设,加速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从而实现“二元社会”的融合。   借鉴城市化的外来语是Urbanization,意思是“使具有城市属性”,内涵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逐步建设成城市,吸纳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变;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大中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改变身份成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很显然,以城镇化道路取代城市化道路来实现城市化,就是要强调第一方面的内涵而忽视或者抑制第二方面的内涵,这也是城镇化道路的主张所在。这样主张的基本理由就是城市人口过多,城市难以负担。另外,中国城市(镇)化水平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在城市建设缓慢的情况下,通过城镇建设,可以缩小滞后的差距。   对于城市化道路和城镇化道路的分歧,笔者认为应首先认清一个概念—城市化。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是指在进入工业社会后,随着工业化的进程,社会经济发展中,农业生产比重下降,非农业生产比重逐渐上升的过程,是一种经济社会变迁的过程。因此,城市化一方面是城市人口增加,地域规模扩大;另一方面是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转变的过程,同时城市化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的产物,是与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 城镇化道路存在的矛盾与冲突   (1)城市的一个显著功能就是土地能够集约利用。城市化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城市面积的扩张,但并不意味着城市面积的扩大就是实现城市化,这里一个前提就是土地能够集约利用,也就是在城市化中单位土地上所聚集的效能是提高的。而且随着效能的集聚,土地价格会变得昂贵,从而在单位土地上人们就会有更多的效能,这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很显然,城镇化与这一过程是相悖的,城镇面积的扩张过多是追求一种规模上的增涨,土地的价格相对较低,这会滋长生产者占有土地的欲望,而我国的土地管理体制又会为这一过程创造着有利条件,土地集约利用成了一个无法兑现的诺言。据一项抽样调查表明,中国10万人口规模以下的小城市和建制镇人均用地117.83平方米,而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均占地52.21平方米。城镇化的进程对于我国本就稀缺的土地资源是一种威胁,而且一个又一个城镇的建设,又会大规模侵占农业用地,这对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2)城市的另一个显著功能就是能够带来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效益。城市聚集着国家的大部分经济总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几乎每一个发达国家都是以庞大的城市群的经济实力作支撑的,如美国的纽约、芝加哥、波士顿、华盛顿、底特律等,英国的伦敦、曼彻斯特、伯明翰、利物浦等,德国的柏林、慕尼黑、法兰克福、斯图加特等等。这些大城市群在每个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著的,这是通过经济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所带来的。社会化的发展要求将社会生产要素聚集化和规模化,城镇化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费孝通将城镇定义为“由农村中比农村社区高一层次的社会实体组成的,这个社会实体是以一批并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为主体组成的社会,无论从地域、人口、经济、环境等因素看,它们都具有与农村社区相异的特点,又与周围的农村保持着不能缺少的联系”。这样的特点表明,城镇的生产要素只是一种低层次上的聚集和规模化,甚至根本上就称不上聚集和规模,因此,这种城镇的发展主要依赖于聚拢有限资源要素的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不能聚集,城镇功能只能简单化,人们曾经描述小城镇密集的苏南地区:“走了一城又一城,城城都象村,走了一村又一村,村村都象城。”   (3)在城镇化作用上,人们一个普遍的观点就是城镇化能够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这种做法有几点值得我们思考。首先,城市化的直观表述是农村人口变为城市人口,而城镇化却将这些本应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到城镇中,即使可行,这些劳动力也不会远离自己的土地,而是就近进入各城镇,加上户籍制度的约束,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实质上并未脱离土地,而是处于一种半农半城的状态。其次,城镇化吸收劳动力的目的有失理性。对于大规模涌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很多人视其为盲目流动,因为他们可以进入周边的城镇,不仅便利,而且就业机会比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不是盲目是什么?这样的人显然不了解农村劳动力的状况,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还是城市取决于他们对两种状态的成本-效益分析,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哪里有钱赚,就到哪里,这其实也是要素流动准则。在现实状况下,城市的收入水平是城镇所无法达到的,就业机会并不是农村劳动力的首选,因此利益的驱动必然使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而不是城镇,这种流动并不是盲目的。于是,为了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城市当局不断提高进入城市的门槛,但只要在收益大于风险以及成本的情况下,这种流动就不会逆转。而另外一个因素,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并不是奢望成为城市人口,至少这不是首位的追逐目标,这也使得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封堵失效。几乎每一个大城市都面临着继续限制和允许农民进城的抉择。再次,城市的发展进程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我国的城市并不是劳动力富余,失业率上升只是体制改革中的暂时现象,大量劳动力流入是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动力因素,以城镇化道路代替城市化道路,将放慢城市化步伐,减缓城市的发展进程。   (4)城市是功能高度聚集的区域,人们的基本需要可以得到高层次的满足。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相对是最完善的。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天然具有垄断性质,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而且由于成本庞大,收益微薄,只能由政府提供。此外,还具有很强的规模约束。只有这些产品的消费者越多,其平均成本才越低。因此,城镇相对城市来说,公共产品的成本是高昂的,在城镇财力约束的条件下,城镇要么只能提供一部分公共产品,而忽视一部分,要么都提供,但却无法满足城镇生活的基本要求,而这也是大多数城镇的现状。城镇越多,这种低层次上的重复建设就越严重,如每一个城镇都有医疗设施,在交通、通讯日益发达的今天,使医疗、教育等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产品的获得,从城镇取得和从城市取得这两种途径的成本—效益比已经越来越向城市倾斜。居民对于公共产品的高层次需求,城镇根本无法满足,如高质量的教育和医疗,在这种情况下,城镇的许多公共产品变得可有可无。   (5)社会发展至今,可持续发展凸显重要,“满足本代发展需要,但又不危及下一代的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而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难以一致的。城镇经济的主体是乡镇企业,在粗放型经济时期,乡镇企业对于城镇经济发展的贡献是巨大的,但这种特殊历史阶段产生的特殊形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要求。乡镇企业的共同特点是规模小、技术落后、资金短缺,因此劳动力、矿产资源和土地是支撑乡镇企业发展的主要构成要素,这些企业清一色的都是矿产资源型企业或手工企业,但不论是哪一种,都是资源消耗型的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城市工业发展造成了周边区域的环境破坏和污染,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却使污染由城市扩散到农村,范围的扩大加重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负担。有人曾把中国发展乡村工业是“20世纪干18世纪的事”。   (6)在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人们的认识发生偏差。城市化的基本动力是工业化,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才能推动城市化的发展,这种因果关系决定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之间必然存在着一定的滞距。因此,人们主观上认为现在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发展水平是不正常的想法是不合理的,更有人通过量化两者的差距来论证现在的城市化水平已十分落后(郭淑芬、高束,“我国城市化比率的滞后程度”,1985年为28.1%,1990年为24.6%,1995年为27.8%,1998年为29.9%)。我国是有自己的具体国情的,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农村经济一直是我国经济的主体,而从封建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并没有经过资本主义时期的工业化过程,而在解放后的大规模工业建设中,多方面的因素如抵御侵略的战争因素等,使得城市化没有与工业建设同步进行。另外我国长期的户籍制度的约束和经济转轨也是城市化滞后的重要因素。如此想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并没有滞后到严重程度。   其次,在加速工业化的过程中,有些地方颠倒了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形成了一个认识误区,认为一个地区城市人口多了,城市化水平也就提高了,就会扩大内需、促进工业化的发展,因此,以城镇化道路取代城市化道路来实现城市化就顺理成章了。虽然城市化对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但这要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而且我国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问题大多是经济本身的问题,体制以及制度方面的,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化发展的瓶颈。   (7)在政府职能偏离市场机制要求的情况下,城镇化过程出现了两种不良倾向:   ①许多地方政府将城镇现代化放在城镇化的中心地位,甚至用城镇现代化代替城镇化。将城镇化过程压缩为城镇建设的过程,热衷于建设“现代大都市”,不顾城镇发展阶段和经济支撑能力,盲目进行高成本的基础设施建设,广场热、草坪热、亮丽热在城镇建设中迅速蔓延。高成本、高负债使城镇根本没有余力来进行生产性投资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建设,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的急功近利、相互攀比和附庸心理。由此,许多城镇出现了空壳市场现象,“有城镇,无经济”,有“城”无“市”,这无不是政府职能失败的结果。   ②城镇化大多是地方政府推动型,而对于一个区域来说,城镇化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型的城镇化就是以行政机制来代替市场机制,在城镇化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基础性机制上,以行政权利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机制强于市场机制,政府行为替代了许多本应属于企业的行为。由于政府主动在城镇化和城镇建设中担当了重要角色,使得政府与企业和城乡居民一头热、一头冷。另外,长期以来的行政规划,使得城镇各自为政,因此在一个大的区域体系中,出现了城镇定位不清,功能雷同,分工协作不足等问题。政府推动型的极端形态是将城镇化的过程简化为行政区变更、政府圈地造成搞基础设施的过程,表面上的规模化容易使政府对城镇化盲目乐观。 3 城市化道路的选择   城市化的主体是城市,是城市功能的重组、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经济文化相互促进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城市人口压力而以分散的城镇建设取代城市化道路。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城市化大都经历了向大城市集中继而分散的过程。人口包括生产要素向城市的聚集是一个必然过程,这是城市化的动力而不是障碍。很多人认为我国城市规模太大,人口太多,但与世界上的发达城市相比,我们的规模实在无法称得上大。在大城市作为区域发展及日益重要并且决定国家竞争力的今天,我国这样的大城市却屈指可数。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中除北京外,上海、广州却是聚集的典型例证,其发展也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大量人口的流入并没有阻碍城市化发展,反而通过功能聚集与重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这一过程。同时规模城市所能产生的规模效益、社会、区位吸引力及辐射效应也是城镇所无法比拟的。   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重点还是应该放在大中城市的建设上,尤其是中等城市的发展。建立起以大城市为中心的都市经济,跨区域的都市圈群体顺应了大城市中心区域带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发展方向在我国已经渐显端倪,如包括上海在内的苏锡常都市圈。而实践也证明,这一地带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区域。其他大的中心城市也完全可以以自身为中心,发展都市区,这不仅可以带动中等城市迅速发展,而且通过连锁的辐射,带动小城市和乡村经济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发展模式可以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而实质上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发展思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可以自发形成。城镇化思路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思路,只能主要通过行政机制来实现,若是操持不当或者无法令行合一,很容易使城市化陷入困难的境地,不仅无法快速实现城市化,反而会给经济带来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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