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1
日前,建设部制定《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试行)》,旨在更好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城市湿地,规范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方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导则》以维护城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坚持城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发挥城市湿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实地保护现状特点,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为基本原则;以全面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维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等方面所具有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有效地遏制城市建设中对湿地的不合理利用现象,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规划目标;对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原则、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程序、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内容、城市湿地公园规划成果作了明确规定。
《导则》定义城市湿地公园是一种独特的公园类型,是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具有湿地的生态功能和典型特征的、以生态保护、科普教育、自然野趣和休闲游览为主要内容的公园。城市湿地公园一般应包括重点保护区、湿地展示区、游览活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区域。与其它水景公园不同,湿地公园强调了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的保护和展示,突出了湿地所特有的科普教育内容和自然文化属性。《导则》还明确了,城市湿地公园与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区别,在于湿地公园强调了利用湿地开展生态保护和科普活动的教育功能,以及充分利用湿地的景观价值和文化属性丰富居民休闲游乐活动的社会功能。
《导则》规定,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必须包括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界定规划边界与范围、基础资料调研与分析、规划论证和设计细则等程序。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包括:根据湿地区域的自然资源、经济社会条件和湿地公园用地的现状,确定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划定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确定保护对象与保护措施,测定环境容量和游人容量,规划游览方式、游览路线和科普、游览活动内容,确定管理、服务和科学工作设施规模等内容;提出湿地保护与功能的恢复和增强、科研工作与科普教育、湿地管理与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对于有可能对湿地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干扰、甚至破坏的城市建设项目,应提交湿地环境影响专题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