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1
占地面积20万平米的大型生活区才能叫小区
在杭州市政府召开的第114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进一步完善后将正式实施。
杭州作为全国城市地名规划的唯一副省级试点城市,这本历经五次修改而成的《规划》一“亮相”,就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地名专名通名的使用原则、地名系列区块的划分、采词命名原则、道路名称规划原则。
现状:一路多名“摸不着北”
对策:新路采用新原则
“一路多名”在杭州并非个例。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城市的发展,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这些道路都是分段延伸,每延伸一段,就增加了一个路名。近年来,道路经过改扩建,路名过多、变换频繁,使用不便的矛盾更显得突出。外地游客更是在杭州“摸不着北”。
《规划》认为,对各老城区,由于已有道路名称段的情况比较复杂,对确实需要进行调整的,从各路实际出发,照顾历史、方便使用和市民习惯,分期逐批、逐条提出调整方案。对新建道路,《规划》明确了分段命名原则:大街\(大道\长度在10千米以上,街\(路\长度在4千米以上,可根据方便社会使用,门牌编制、管理的需要等,适当予以分段。
现状:新村公寓名混乱
对策:20万平米才叫小区
××小区、××公寓、××新村……杭州的住宅小区叫法很多,市民也就记着名儿,至于有没有区别,很多人都说不清楚。从目前情况看,生活住宅区名称的通名存在这么几种:原为政府或单位投资建设的居民和职工住宅的通名,一般称“新村”、“小区”、“公寓”;而由房地产商兴建的住宅区的通名比较复杂,部分存在无通名、通名重叠等现象。
《规划》规定,大型生活居住区\(占地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通名,用“住宅区”、“小区”。占地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区的通名,可选用“苑”、“里”、“园”、“庄”、“坊”等。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大规模商用楼盘也在此列。政府投资新建的生活居住区通名,不再使用“新村”。
2006-08-07
信息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