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9
2012年03月28日
在上海、重庆两市试点的基础上,我国将适时增加房地产税的试点城市。在近日举行的首届岭南论坛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透露,下一个试点的城市仍未确定。他还强调,将在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强对房地产的调控。
目前,我国已有上海、重庆两地试行了房地产税。齐骥表示,由于是试点,所以这两个地区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征收方式等都不同。这两个城市已取得很好的经验,接下来将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城市。据介绍,住建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总结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的经验,同时进行提炼和完善,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城市,但是目前还没有定在哪个城市试点。
齐骥认为,与世界在同一个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中国目前正处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当中,中国的城镇住房状况不比同等经济水平的其他国家差。
“要通过‘压房价’和‘增收入’两个手段,来解决居民购房的难题,但房地产市场化方向不会改变。”齐骥强调。
由于中西部城市存在差异,齐骥坦言,有的城市要靠提高居民收入适应房价,但也有城市要降房价来适应居民收入,这是根据中国各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