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9
3月27日,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座谈会在沈阳召开,国家环保部及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对沈阳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于2010年启动,沈阳市是全国12个试点地区之一。沈阳市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着力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建立起符合沈阳实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全市农村进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组认为,沈阳市17项考核指标均达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考核要求,通过试点工作,沈阳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区(县)创建双赢。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