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陕甘宁革命老区全面振兴注入活力,努力推动老区实现振兴。
据悉,该《规划》以原西北革命根据地为核心,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联系和协调发展要求,规划范围包括:陕西省延安、榆林、铜川,甘肃省庆阳、平凉,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固原、中卫等8 个地级市,以及陕西省富平、旬邑、淳化、长武、彬县、三原、泾阳,甘肃省会宁,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等9 个县(市)1,总面积19.2 万平方公里,2010年末总人口1762万人。规划期为2012-2020年。
通知要求,《规划》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陕甘宁革命老区全面振兴注入活力,努力推动老区实现振兴,使老区走出一条生态环境良好、能源资源集约开发、人民生活富裕的科学发展之路。
通知指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科学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完善政策措施,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合理确定产业分工,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要建立三省区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请东中部地区进一步加强与陕甘宁革命老区的经贸联系,切实加大对老区的帮扶力度。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增强陕甘宁革命老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实现老区振兴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