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时间:2012-04-20
城市精神,是指一个城市通过其市民行为方式、规章制度、文化艺术、伦理道德、城市景观等方面体现出来的共同的价值观念、心理导向,是根植于城市历史、体现于城市现实、引领城市未来的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灵魂所在。可见,城市精神不是有无的问题,任何城市都有它的城市精神。但是,城市精神建设却有自在与自为的区别,有盲目与自觉的分野。城市精神自身有初步与成熟之分,有简陋与博大之别。培育和提炼既立足于传统又同步于时代的城市精神,表明了我们对于城市建设的自觉和理性思考。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北京,总的来说,就是两个层面的建设,即物质北京建设和精神北京建设。物质北京建设是精神北京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精神北京建设是物质北京建设的底蕴和灵魂。只有物质北京建设,没有精神北京建设,就不可能建成“人文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而提炼、充实、丰富、发展北京精神,是精神北京建设的中心内容。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提出并丰富自己的城市精神,是城市建设的自觉。这个自觉具有普遍性。例如,纽约以“高度的融合力、卓越的创造力、强大的竞争力、非凡的应变力”作为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伦敦以“历史与现实的和谐统一、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作为自己的城市精神。在国内,上海、深圳、杭州、青岛等先后根据自身的城市特质和文化追求,提出各自城市精神。首都北京在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理念、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过程中提炼、建设北京精神,正是城市建设普遍规律的必然要求。
北京精神应该具有民族性、时代性、世界性。所谓民族的,就是传统的,是民族独有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具体呈现;所谓时代的,就是与时俱进,体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反映进步文化的发展趋势;所谓世界的,就是具有面向世界的博大胸怀,具有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宏大气魄。
来源:京郊日报 (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