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4
2012年07月03日
人民网南宁7月2日电 日前,记者从广西供排水工作会议上获悉,广西今年着力加强城镇公共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把城镇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定体系,并作为市、县(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截至2011年底,广西城市公共供水能力为607.4万立方米/日,服务人口超过1252.27万人,城市公共用水普及率达89.82%。截至2012年6月15日,广西全区城市公共供水水厂水质全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指标,城市公共供水总体安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西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但城镇公共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建设较滞后。目前,广西城市公共供水水厂的工艺、设备、设施普遍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面对突发应急事件时缺乏有效的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相关的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差。此外,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检测、监测能力薄弱,水源单一、抗风险能力低的问题也较突出。
“要建立健全全区城镇公共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表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改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及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及相关演练工作,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的安全储备制度,建立一支有力的应急处置队伍。
据介绍,为了从源头上保障供水安全,广西正加快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十二五”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专项规划,力争2012年底前完成设区城市公共供水水厂应急能力改造,2013年底完成各县县城及城区人口5万人以上的城镇公共供水水厂供水应急能力改造,2015年底完善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体系建设。
韦力平强调,广西还要加快推进城镇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升级改造,至“十二五”期末,广西全区设区城市全部具备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检验指标的能力,全区县城所在地城镇水质监测站具备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42项常规检验指标的能力,全区县城以上水质监测站具备检测认证资质,并建立、完善水质检测从源水到出厂水、管网水的全过程覆盖。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加快编制《广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力争2012年底前出台实施。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