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9
2012年07月09日
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日前在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会上强调,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保质按期竣工,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使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更好地发挥保障房建设对改善民生、稳定增长、调整结构的重要作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介绍了今年全国保障房建设进展和质量安全、公平分配检查情况,黑龙江、上海、江西、四川、陕西等省(市)政府负责人介绍了本地进展情况和做法。本报从今日起陆续刊登黑龙江等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经验,敬请关注。
今年,国家安排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50.18万套。年初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超前谋划落实项目,精心组织破难题,全力以赴抓推进。截至6月25日,新建项目开工26.365万套,基本建成20.2803万套(含结转项目),完成投资327.6亿元,开工率达到52.54%,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任务落到实处。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王宪魁分别主持召开汇报会和工作推进会进行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和要求,并多次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对策,解决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要求。省政府与各市(地、系统)签订了责任书,各地也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到了启动早、工作实、计划细、责任清。
强化多元投入,确保资金筹措到位。黑龙江省上半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2.4亿元,将省财政超收的2/3和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的2/3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借给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4个煤矿城市4亿元省财政资金;组织协调6家金融机构与保障房项目单位签订了62亿元的融资协议。该省还要求省龙煤集团在有关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为其棚改户再提供每户1万元的配套资金。
强化征收拆迁,确保工程形象进度。黑龙江省政府要求6月、8月、10月底前,开工率分别达到45%、75%、100%,10月底前完成竣工任务42万套的目标。为确保目标实现,积极指导各地破解房屋征收难题,抽调干部包项目、包滞迁户,实行法院前期介入、裁执分离,依法征收;开展了两次全省范围的大规模督察行动,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未达到阶段性目标的两个市、10个县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强化配套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黑龙江省坚持棚户区改造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环境美化优化同步推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物价局和电力总公司联合商定,对保障房项目一律减免10%的电力配套费用。今年,该省还开展了两次大规模、全覆盖的保障房质量安全检查,同时开展了棚改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对规划设计好、配套设施全、建设品质优的示范项目给予重奖。
强化后续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黑龙江省在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等环节上规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两公示”和网上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各方面监督;各地普遍制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租配售办法,采取公开摇号、评分排序等方式分配房源,将保障房建设任务、开竣工、分配政策、房源位置、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目前,该省在保障房建设中还存在有开发价值的地块越来越少,市场化运作难度越来越大,建设资金压力较大,征收拆迁难度依然较大等问题和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黑龙江省下一步将抓资金筹措,落实省、市、县的配套资金,充分利用金融产品融资,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抓征收拆迁,着力解决被征拆群众实际困难,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抓设施配套,加快与保障房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质量安全,严把规划、设计、材料、队伍和施工关,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让群众住上舒心房、安心房;抓分配管理,出台《城镇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合理性;抓审批服务,加快规划、施工、土地等手续办理速度,提高效率。
此外,该省将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特别是在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上给予倾斜。
黑龙江省将认真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把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办好、办实。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