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3
2012-07-22
《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2年7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规划》主要阐明今后全市土地利用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基本方针政策,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本轮规划坚持“保护耕地、集约用地、保护生态、提升效益、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围绕“繁荣、和谐、安全、宜居”的总体要求和“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的具体目标,紧密结合规划基期太原市土地利用现状及近年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衔接太原市产业和园区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
太原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06~2020年为规划期。其中,规划近期为2006~2010年,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太原市各项主要用地指标为:2020年规划控制耕地保有量目标为 186.5385万亩(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57.6605万亩,占耕地保有量目标的84.52%);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20.2745万亩;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45万亩(其中占农用地25.95万亩,占耕地21.3万亩);至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360平方公里。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