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3
2012年09月03日
日前,《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项目规划》编制完成,将海口市等11个市县的23个乡镇(墟)的276个行政村纳入规划范围。按照要求,纳入规划范围的乡镇须尽快上报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并组建农村垃圾项目建设、运营机构,落实工作场所、运营设备和人员,制订垃圾收运工作制度,确保将项目配套资金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务年度预算。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期将审核上报的农村垃圾项目实施方案,对今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镇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