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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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 冯文雅)“‘美丽天空’是‘美丽中国’的基础”,《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5日在京发布,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介绍了《规划》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12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由污染物总量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转变,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转变。
《规划》划定了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回答记者关于重点范围选取原则的问题时,赵华林表示,在重点区域的选择上,综合考虑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大气污染现状等因素。对各个重点区域涵盖城市范围的划定上,《规划》综合考虑了区域内大气污染物传输特征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结合行政区划和城市空间分布等因素。
针对备受关注的环境问题PM2.5与灰霾天气,赵华林表示,控制PM2.5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可以说控制PM2.5污染本身就是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的集中体现。在规划目标上,设置了PM2.5质量改善目标。到2015年,重点区域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5%,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复合型污染严重的特点,提高了细颗粒物控制要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6%。
机动车为群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突出问题。针对记者们提出的“如何平衡二者的关系”和“开出了哪些新药方”等相关问题,赵华林表示,主要从“车—油—路”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一是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二是推动车用燃料升级。三是继续提升新车排放控制水平。四是着力抓好高排放“黄标车”淘汰工作。五是强化车辆环保监管。
《规划》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美丽中国,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重点区域乃至全国“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重要指导作用。《规划》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细颗粒物(PM2.5)污染问题作为规划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切实将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落到实处。
“环境是大家的,我们共同想办法去解决存在的问题,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参与进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赵华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