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6
日前,青海省召开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做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在“五个突出”下功夫,即突出规划引领、突出产业支撑、突出功能提升、突出建管并重、突出体制创新。
会议提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把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传承文化”的方向,坚持“城乡互动、区域协调、创新体制、集约发展、体现特色”的原则。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完善规划体系,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建设的档次和品位。
会议明确了该省今后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主要措施。城镇规划方面,要科学编制城镇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注重规划的整体性,突出规划设计特色,强化规划的执行力。城镇建设方面,要加强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镇道路建设,加强城镇供水,强化城镇排水和防涝防洪措施,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工作,积极推进供热供气,突出生态园林绿化工作。城镇管理方面,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理,重视城镇设施的安全监管,推进城镇管理的改革创新。
力争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城镇布局趋于完善,各类城镇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城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
来源: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