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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 苏州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统筹推进苏锡常都市圈建设
  • 2016-08-05

      中新网南京8月2日电 (记者 钟升)2日,国务院对外公布,原则上同意《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简称“总体规划”)。要求苏州市深化与上海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苏锡常都市圈建设,与周边城市共同加强环太湖地区、大运河沿岸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协作。   苏州位于江苏省东南,毗邻上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同时也是苏锡常都市圈核心城市,以及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批复要求,苏州市需深化与上海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苏锡常都市圈建设,与周边城市共同加强环太湖地区、大运河沿岸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协作。同时,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9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将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特色镇和示范中心村,保持乡村特色风貌。   在城市规模控制上,至2020年,苏州中心城区常住人口需控制在3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80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作为一座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的城市。批复强调苏州市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重点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平江、拙政园等历史文化街区,网师园、留园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保护好自然山水格局,做好城市整体设计,突出山、湖、河、城有机融合的江南水乡风貌。在追赶现代化的脚步中,不忘城市的本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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