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SCI(2019-2020)扩展版来源期刊
 第七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文章检索
规划建设
  • 福建为规划编制设“时间门槛”
  • 2016-09-02

     
      规划纲要编制周期不超过3个月,规划成果编制周期不超过6个月。日前,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改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要求规划编制提高效率。
      《通知》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有序、高效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纲要编制周期不超过3个月,规划成果编制周期不超过6个月。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公告,同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成果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1个月内要上报审批。编制工作未能按时推进的,由当地政府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对总体规划编制进度慢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提请省政府进行督促,并列为规划督察重点。
      《通知》还对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作出约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应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因国务院或省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经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福建省政府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确需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对原规划中拟修改相关内容进行专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同时,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督促指导,将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情况纳入规划督察范围,确保编制审批工作及时、透明、高效开展。

     

    来源: 中国建设报 

期刊浏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2 年
199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