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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
  • 青海将全部湿地纳入保护范围
  • 2017-07-13

      中新社西宁7月4日电 (记者 罗云鹏)青海省林业厅4日披露,根据最新出台《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青海将全部湿地纳入保护范围。   被誉为“地球之肾”的湿地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富集之地,发挥着调节气候和维护生态平衡的巨大作用,青海省湿地面积为814.36万公顷,占中国湿地总面积的15.19%,居中国首位,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是全球影响力最大的生态调节区。   青海省林业厅副厅长王恩光介绍,青海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后,通过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和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根据计划,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1.2亿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5%以上。并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青海省内湿地将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动态管理。   “重点在三江源、柴达木、祁连山、青海湖以及河湟地区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修复方式。”青海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建海说,通过开展湿地生态补偿、退耕还湿、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等11项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以及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据了解,2017年至2019年该省青海湖鸟岛、扎陵湖以及鄂陵湖三处国际重要湿地共获资1.7527亿元人民币,用于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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