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计”“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大城市病”,是当前我国环境问题的突出表现,成为重大的民生关切,解决“大城市病”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 世界范围内,城镇发展的进程也是克服或避免“大城市病”的过程。空气污染方面,以美国为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的工业蓬勃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污染。在这期间,美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多诺拉事件。为了控制大气污染,美国采取了严格立法、排放限制以及一系列的经济手段,使得治理后的大气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高速通道,同时也进入了“城市病”多发期,尤以大气污染、水污染现象最为突出。应对大城市病需多措并举、综合施治。 一方面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促进产业发展的集约化、绿色化。 治理环境污染,需维持经济增长与自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这三者之间的平衡,加快形成绿色、低碳、集约的发展方式。环境问题是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应在发展中得到解决,要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着力推进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形成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具体而言,发展方式转变需根据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对第二产业尤其是重工业占主导的城市来讲,节能减排工作的中心应该是“改造”城市中的传统部门,让传统部门“变绿”。对进入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城市来讲,在已有的产业发展基础上,培育现代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则是较好的选择。提高服务业产出占城市GDP的比重,不仅有助于减少产业发展、经济活动的碳排放,而且更为专业化的服务供给可以通过规模和集聚效应引致进一步的“绿色”需求,推动绿色发展,如近年来新兴的碳资产管理服务、生态服务、碳交易、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 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规体系,重点防治污染违法行为。 城市病的治理还应着眼当下。针对当前突出的空气污染、水污染问题,要积极作为,落实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纠偏市场行为,调节利益分配,增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成本。 需进一步完善并强化顶层设计,明确环境保护中的公众责任、企业责任、政府责任,设立更为细致、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水污染治理、空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严格监督,从制度上增强居民的安全感,缓解民生焦虑。地方环保部门应严格落实、执行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度,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工程,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借鉴运用市场机制激励污染企业主动减污、治污,学习发达国家环境污染的治理经验,如美国的“泡泡政策”“酸雨计划”等,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 来源:中国城市报/作者:孙祥栋,国网能源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新兴市场研究院特约研究员)